《老年知音》第五期发表《告老还乡是中国历代的优良传统》
2018-05-02 13:5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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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年知音》第五期发表《告老还乡是中国历代的优良传统》

《老年知音》第五期发表《告老还乡是中国历代的优良传统》

《老年知音》第五期发表《告老还乡是中国历代的优良传统》

《老年知音》第五期发表《告老还乡是中国历代的优良传统》

《老年知音》第五期发表《告老还乡是中国历代的优良传统》

去年的全国“两会”上曾出现了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,让我难得地眼前一亮、内心欣喜。
据安徽《新安晚报》消息,早在“两会”开始之前,该报曾征集民声民意带上“两会”。一位皖籍博士向报社写信说,现在农村很多传统民俗在退化,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有待改进。全国人大代表、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钱念孙对此给出了自己的“良方”。他认为,继承中国传统的乡贤文化,让官员、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“告老还乡”,对农村发展有积极意义。
去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和《十三五规划刚要(草案)》中,都把“推进城乡协调发展”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。如何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?钱念孙认为,倡导中国古代和如今国际上通行的“告老还乡”制度,或许是一剂良方。
“告老还乡,也可以叫做退职还乡。”钱念孙说,在中国古代,特别是唐代至明清时期,经过一千多年的延续传承,“叶落归根”、“告老还乡”作为一种理念已深入人心。
钱念孙介绍,在《十三五规划纲要(草案)》中提到当下一个很热的词“新乡贤文化”。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野沃土茁壮成长的重要形态。传统的中国乡贤即乡绅,主要指科举中取得功名而生活在乡村并有较高社会威望、较好经济实力的人;他们多半由告老还乡的文武官员,或者有一定功名而并未出仕的乡村贤达组成。
钱念孙认为,“退职还乡”积极意义明显,实现了宝贵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到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,“从哪里来到哪里去”,使社会人才分布结构趋于合理,有利于整个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。“告老还乡”传统为乡村“输血”,对解决当下农村“空心化”的积弊,对缓解大城市过于拥挤、不堪重负等“城市病”均具有重要意义,既能解决城镇化问题,又有利于农村发展,可谓一举多得。
而且还有成功案例为证。如原全国政协副主席毛致用、原海南省副省长陈苏厚、原云南省保山地委书记杨善洲等人,“告老还乡”后再绽新春,带领家乡父老乡亲走上富裕路,成为现代“新乡贤”。
在钱念孙看来,绝大多数离退休干部及知识分子告老而不还乡,并非他们自己的刻意安排,而是近几十年来国家政策制度使然。由于城市社会保障水平和生活舒适便捷程度远远高于农村,退休留在城市即早已成为大家自觉或者不自觉的选择。所以,为张扬先贤文化、鼓励“告老还乡”,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。譬如,对于离退休返乡者的养老待遇和医疗保障等,如何方便划转和高质量对接?国土资源部门能否给出相关政策,将返乡者的住宅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整体布局?将“告老还乡”作为现行离退休制度的一种模式予以倡导和实施,是美丽乡村建设宝贵的乡贤资源。
也许,今天由官方来主持执行这个“退职还乡”制度,由于时代不同了、社会变化了,有很多现实困难,难以施行;但是,“告老还乡”曾经确实是中国漫长历史上的优良传统,制度可以不强令,但可以提倡大家弘扬传统,主动还乡。
“告老还乡”又称“告老还家”,出自明朝凌蒙初的小说集《初刻拍案惊奇》,简单说就是年老辞职,叶落归根,回到家乡,买地砌屋,颐养天年,终亡入墓。在电视剧《宰相刘罗锅》中,清朝宰相刘墉岁至垂年即上奏皇上,请求告老还乡,获得“恩准”后,便雇条小毛驴骑上,直奔山东老家的情形深入人心。大清一代廉吏于成龙,告老返回山西,其电视剧里也是类似情形。
我国古代的退休制度仅限于文武官吏,常见的称谓还有“致仕”、“致事”、“致政”等。《春秋公羊传》上“退而致仕”,书中注释说“致仕,还禄位于君”,意即交换权利于君王。该制度肇始于春秋战国时期,形成于汉朝时期,发展于唐朝时期,完善于宋、元、明、清时期。但“退休”一词始见于唐宋典籍,唐代散文家韩愈《复志赋序》中说到“退休于居,作《复志赋》”,《宋史·韩贽传》中有“退休十五年,谢绝人事,读书赋诗以自娱”词句。至于商贾、学者等,只能是纯粹的叶落归根了。
在漫长的中国传统社会,一直有“文官告老还乡,武将解甲归田”的传统。主观上讲,这是来自中华“孝文化”和“埋骨必须桑梓地”等传统观念的影响。即不管你当多大的官、发多大的财、有多高的学问与成就,身在何处,在异地做得多好,而家乡总是你永远的“根”,人死后都是要“叶落归根”的——入祖坟、进宗祠。
客观上讲,一则,在农耕时代,帝都京城是个大农村,地方城镇是个小京城,只是量的区别,没有质的不同;而且乡村人丁兴旺,家族相聚,心有归属。二则,古时为官者不得在任职地购置房地产,没有尺寸“私宅”;一旦“告老”,除了家乡之外难有立锥之地。唐宋以降,尤其是明清两代,无论是京官外放,或是地方官异地赴任,皆有“内衙”即官邸,官员不得在任职地购置房地产。如明朝规定:“凡有司官吏,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。违者笞五十,解任,田宅入官。”对此,清朝也有相同规定。
所以,古时,无论是官居高位还是大商巨贾,往往都要回乡买房置地,以备将来荣归故里。我们现在看到的山西的王家大院、乔家大院,湖南的曾国藩故居,皖南赣北的徽派村庄等,都属此类。
从某种角度讲,古代的“告老还乡”,对于“从人才资源流出到人才资源流入”的良性循环,带动农村经济、文化交流和发展,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。
在中国古代,这些官员、学者、武将、富商等,他们年迈回到家乡后,就成了当今的乡绅、乡贤,社会名流、地方贤达,乃至家族首领,德高望重、八方相应的人物。他们用一生的积蓄,在家里建大宅子、祠堂、祖墓、亭塔、寺庙等,开店设铺、增田扩地、架桥修路、挖塘浚河、种菜植树等,对于建设古镇、凝固财富、美化家乡、发展经济,作用很大;他们还会用他们的钱粮,支助亲邻、施舍穷人,及天灾人祸时赈灾救济,以缓解社会不均,促进地方繁荣和稳定;家乡发生什么纠纷,争吵斗殴,风化问题等,会请他们出面调解、息事宁人,也有利于治安管理、乡里和睦;他们还会凭借他们的丰富文化知识水平,以及大量藏书,开设私塾学馆,教授同族子弟,培养优秀后辈,养成地方人才代代相继的好传统,并对家乡的文化建设、精神文明、社会风俗等,起到良性影响。
可见,在过去,“告老还乡”真是大有益处啊!而今天呢,还行得通吗?我看作为普遍的制度很难落实;但作为个体,却要大力呼吁各位“叶落归根”、“衣锦还乡”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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